“害,我媳妇儿律所的同事就接过一个官司:两个男性合伙人一起开公司,一个死了,另一个成了所有遗产的继承人。死者的家属不乐意了,就去起诉那个继承人。律师是后来才知道的,原来这对合伙人是同性爱人,死者是因为感染艾滋才死的,继承人也被传染了。最后判决结果,说虽然合伙人协议里约定过一方去世,份额可以归属其他合伙人,但是个人财产继承协议里存在瑕疵,所以判定遗赠无效。而且这个案子里死者是有家人在的,所以会有争产官司,可方晓晓的家人都死光了,只要林纯处理完所有债务和官司追溯,她就能继承。”
“等等,我有个问题,方许死了,那起诉他的官司还能继续起诉继承人吗?”
“我听我媳妇儿说,被诉人死亡,继承人继承的不只是财产、债务,还有一定范围内的民事责任。不过这个很难,除非原告可以证明方晓晓和林纯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,参与过这几个案子的违法行为。现在看来,追诉到方晓晓这里就结束了。”
“真是越说越像是方许的布局:方家夫妇死亡,方许成了方晓晓的监护人,没想打继承财产后发现债务和官司带来的麻烦比所得还要多,加上他还被牵扯到f国工匠中毒死亡的案子,干脆就来一手‘死遁’,还让有精神病的方晓晓来‘挡枪’,彻底将这些麻烦和方家人切割开。看,嫌疑人失踪了,警察结案,债权人也无法继续追讨——方许完美脱身。”
“既然方许达到目的了,那他后来为什么没有回来,再引导方晓晓将资产转移到安全账户?会不会是中间出了岔子,比如假林纯做了手脚?她既然能牵扯到两个留学生的命,也许方许和方晓晓的失踪也都是她做的。”
“真要是这样,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。”
“什么黄雀在后,就是黑吃黑。”
“等一下,照顾方晓晓和害死留学生的林纯,到底是真的假的?”
“也许从一开始就是假的。f国那边诈骗案很多,这几年还陆续爆出官员、警方贿赂案。有的案子已经明确杀人事实,还是可以靠钱买轻罪责。”
“可方晓晓和林纯在福利院期间关系非常好,方晓晓没有发现吗?”
“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,方晓晓哪还记得那么清楚。而且她还有病,很容易被林纯编的故事蒙骗。”
“这倒是,这次询问我也看出来了,林纯很会讲故事。而且她在这些故事里都是旁观者,听上去三观很正,立场很无奈,之所以被牵连,不是她不懂是非,而是因为心软和感情用事。总之从她的描述看,她很值得同情。”
“我看就是表演人格,看她处理和顾澎、萧婓的关系就知道了。这三个人会不会有感情纠葛?如果是,这个林纯可不简单。她是怎么做到的?”
“不管怎么做到,绝对是个狠人。我不是阴谋论,但这很像是林纯报警强|奸之后,再销案拿证据要挟顾澎。”
“你这种假设,前提必须是林纯脑子很清楚,对自己足够狠,而且心理素质非常强大,还要视法律于无误。起码在她眼里,长远利益大于当下被侵害的损失。她是将自己也当做商品,当强|奸行为是一场‘交易’,才能干得出这种事。”
“心理素质强大还会有精神病?”
“背负这么多人命,不可能没有压力。她的病历上写有严重的失眠症——常年睡不好觉,大脑得不到休息,精神不可能正常。”
“好了,回归正题。先说说林纯和那两个留学生的命案。”长达半小时的讨论之后,思路逐渐梳理清晰的傅明裕将所有人的注意力拉了回来。
“是这样的傅队,根据f国那边传来的最新材,说两名受害人一直在留学期间做代购。案发前,她们刚从林纯的手里买来一个中古款奢侈品包,当晚就被遇害了。案发地点就在她们租的公寓里,事后包也不见了。后来警方询问了邻居,说是晨遛狗时曾看到一华人女子在公寓后面的草丛里找东西。通过体型辨认,邻居一口咬定和林纯的背影一致。那边警方认为,疑似是其中一位受害人将某个关键证物从窗口扔了出去。可惜的是,最终没有找到这件东西,应该是已经被捡走了。”
“既然是关键证物,应该是足以证明凶手身份的东西。但如果真是林纯犯案,为什么她要将卖掉的包要拿回来?留学生不是已经给钱了吗?”
“类似的案件之前也发生过,就是大代购吃小代购,拿了钱还把gps放在包里,追踪到地点,等到半夜就把包偷回来,再卖给下一个小代购。这个连环套案件里也出过人命。”
“可林纯有个网红账号在经营,应该不愁钱,而且只是为了一个包,值得吗?就算多抽点代购费,也就是15-20,这才多少钱?”
“哦,不止一个包,这里补充了,两个留学生在做代购期间,会在公寓里囤积大量准备寄回国的商品。案发后,警方核对过刷卡记录,发现其中有几件价值五位数欧元的包不见了。或许林纯一早就知道留学生的公寓里有这几个限量款?她也没想到会因此害了两条人命,不仅留下证据,还被邻居撞见。”
“就算她是冲着包去的,也要有地方销赃啊。销赃了就会有记录。”
“她当时还不着急销赃,‘方米理想家’的账号视频里出现过好几只马牌的包。留言区判断说都是真的,而且都是限量款,极难买到。视频的发布时间正是在留学生案发之后,而且都是在国内拍摄的。而f国那边因警方受贿,早就结案了,说是歹徒入室抢劫——案发地点相隔两个街区的地方有个难民窝,每一个都有偷砸抢的案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