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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节(第1页)

门外苏如霜手里提着一个篮子,上面盖着一块红布,站在门口一直没有进来。

直到宋墨玉走过去,拉住苏如霜的一只手:“霜霜,好久没看到你了。”

“如霜姐姐。”宋之衡礼貌地喊。

“墨玉……”苏如霜没想到宋墨玉还会重新亲近自己。

她连忙把篮子上的红布揭开:“墨玉,前段时间我随我娘去我外祖家了。今天回来才听说你溺水了,你好些了吗?”篮子里装着十多枚鸡蛋,又有一些黑皮的鸡枞菌。

菌中之王啊!宋墨玉眼前一亮。这鸡枞菌都是一丛一丛地长,形如鸡腿,无论炒、炸、煎、拌都香得能吞舌头。但只有做汤,才最能吃出它的鲜甜来。

苏如霜见宋墨玉发愣,接着说:“这个叫鸡脚菇,是我外祖母让我带回来的。听说吃起来清香可口,跟鸡肉一个味道。最适合生病的人吃了。”

“霜霜,这是你外祖母给你吃的。你拿回去吧。我现在身体已经大好了。能跑能跳,吃用不着这个。”宋墨玉摇摇头。原来在这里,鸡枞菌叫做鸡脚菇啊。她自然是知道这鸡枞菌的珍贵的。原主之前对苏如霜那个态度,她怎好平白无故收人家这么贵重的礼物。

苏如霜只沉浸在和宋墨玉重归于好的喜悦中,一直把篮子往宋墨玉手里塞,见她不肯要又换了个说法:“就算是你不需要,我干娘也要的呀。这就当我孝敬她了。”

因为两人以前关系好,苏如霜平常都叫纪嫣做干娘。纪嫣也很是喜欢这个乖巧懂事的孩子。

想到娘亲,宋墨玉也有些犹豫起来。鸡枞菌确实是好东西,它不仅细嫩鲜美,而且性平味甘,能调理肠胃,对体弱之人特别有好处。宋之衡在旁边使劲给她使眼色。

最后宋墨玉终于松口收下了这些东西,只是又让苏如霜在外面等一等她。她进厨房把中午多炒出来的一份溜肥肠装进篮子里拿了出来。这本来是她留着晚上给宋飞鸿做下酒菜的。

“这是什么?”苏如霜好奇地问道,闻着还有腥辣之气,是从前没见过的吃食。

都说君子远庖厨,她家招了仆役专门做饭。可以说苏如霜从小到大连厨房的门都没见过,更没有在饭桌上见过猪下水一类的糟污之物,才会觉得这般新奇。

“这个你回家让家里人热一下,晚上就可以吃了。虽然看着不大好,但味道应该还行,尤其是拌米饭吃。”宋墨玉说。

宋之衡眼巴巴地看着这盘子溜肥肠咽口水:“如霜姐姐,我可以为我姐作证。我今天吃这个菜,吃了三碗饭。”

“这么好吃吗?那我一定要试试!这是你亲手做的吗?”苏如霜眼前一亮。

宋墨玉在原来的世界,因为忙于学业和家业,没什么时间交朋友。现在被这么可爱的女孩子眼冒星星地注视着,她都要有点不好意思了。

她又说道:“是啊。我最近特别喜欢做饭,没想到做了两次家里人都说味道还行。你给的鸡脚菇太多了。到时候我煲了汤,给你送过去尝尝。”

“好!”苏如霜高兴地点头,她就是担心墨玉不收她的东西是还在和她闹别扭,如今肯收下她就放心了。她都想好了等墨玉去她家里玩,她要和墨玉说好多好多话。把一个多月没说的话都补回来。

她本来还想去探望一下纪嫣,知道纪嫣在休息后,便和宋墨玉再说了会话便回家去了。她舟车劳顿,一回来就到了宋墨玉这里,早就有些累了。

“姐,晚上做这个吃吗?”宋之衡看着厨房里的鸡枞菌两眼放光。他自己都没意识到,他现在叫姐是叫的越来越顺口了。

“瞧把你馋的。光有这个还不够,还得配上只老母鸡。咱家根本没养鸡!”宋墨玉敲了敲宋之衡的头。

“啊,还得老母鸡去配啊。”宋之衡知道今天是吃不上了,有些失望。

“行了。明天镇上赶大集,我去镇上逛逛,挑只好鸡回来。等晚上我跟爹说,找爹要些银钱。”宋墨玉说道。原主之前“扶贫”,但凡有点首饰都拿去当了换钱,手里可是没有一点余钱了,更何况买鸡的钱。要想买鸡,还得宋飞鸿点头才行。

宋之衡狂点头,恨不得时间快快过去。

另一边,苏如霜提着装了溜肥肠的篮子,轻手轻脚地进了家门。

“三姑娘,你手里拿的什么东西呀?”一个尖锐的女声传来。

苏如霜身形一僵,心知不好,怎么叫二婶撞上了。

她一回头发现叫住她的果然是二婶包氏。她祖父祖母共生育了四个孩子,她父亲苏春柳,二叔苏夏时,三姑母苏秋水,小叔苏冬宜。

三姑母早已嫁人。苏家三兄弟因祖父祖母尚在,并未分家。但苏冬宜是个镖师,常年在外不归家。所以说起来真正在家的只有苏如霜一家和二叔一家。

苏家明德书肆的生意一直由苏春柳一家打理,二叔只有分红。因长子守业的规矩,自包氏嫁进来前便是如此,但包氏或许是觉得苏家二老偏心,隔三差五就要提一提让苏夏时也参与生意的事。只是二老不愿破规矩,一开始还应付几句,后来便理都不理。

包氏气得要命,又不能对着长辈撒气,便经常对苏如霜这个小辈说话夹枪带棒,指摘错处。

“二婶安好。”苏如霜不想做无谓的争吵,“没什么。只是一些新奇的吃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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