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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(第2页)

他心里疼,说话也抖:“是不是你帮他寻到了我的尸体?”

“是。”简君说。

星云宗从头至尾都未曾参与到谢明与其他仙门百家的恩怨里,他那时还不是星云宗的宗主,又恰好是灵力飞升的时期,于是就错过了那一场战役。

他若是在,定然是要帮谢明和言翊一把的。

“然后呢?”谢明又问,“后来如何?”

“后来,便没有后来了。”简君又灌了口酒,“我将他安置在一个小屋里,他问我要了粮食和盘缠。”

后来他就再也没见过言翊。

他像是忽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。

没人知道他的下落。

“我原以为他重伤在身,身上又带着一个你,约莫是没地方可去的。”

简君恍惚道,“可他就是这样消失了。”

而再见面,就是在李家的时候。

“我也并不知晓这十三年来发生了什么,但我看到活生生的你的刹那,很是惊喜。”简君笑道,“你虽然不着边际,但其实是个重情重义的人。”

谢明没说话,只是拿着酒和简君碰了一杯。

“我自觉不配言翊为我做这么多。”他仰望天上明月,心疼得觉得有些难以呼吸,“我竟一下子也不知该如何……”

他日若是言翊拔剑相向,他必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撞上去。

简君眸里忽然又漾上抹温暖的笑意:“他为何这般对你倾其一切地付出,你可有想法?”

谢明顿了顿,思考着:“约莫是因为我是他这个世界最后的亲人吧,小孩子,最是怕一个人。”

只是越是这么说,心中便越是难过。

到最后,他这小徒弟不也还是一个人生活了十三年吗?

却听见了简君的叹气声。

“你以前总说我是个木头,如今看来,那木头是你才是。”简君道:“你难道没发现你那徒弟其实很喜欢你?”

渡气

喜欢这两个字,其实有些笼统。

它包含的感情实在是太多了。

男子对女子的爱慕可以称为喜欢,徒弟对师傅的信任和依赖也能称之为喜欢。

但这个词是从简君嘴里说出来的话……

“我知道。”谢明屈起右腿,眼里盛着漫天星辰,“言翊一直都很喜欢我。”

听那语气,倒像是一种亲情。

和简君说的不是一个东西。

而且简君也听得出来。

他又笑了一声:“榆木脑袋。”

简君的笑万金难买,但今晚已经对着谢明笑了很多次。

他只对自认朋友的人笑。

有些话,他不必多言。

有些感情,需要谢明自己去发现才是。

这人早起第一件事就是问自己的徒弟去哪了,若说是没有感情,他是万万不信的。

愿世上有情人终成眷属,他和谢明都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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