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易进了房间,把饭盒往桌子上一放:“我家今天吃肉,我想让你也有肉吃,你快尝尝,这肉可香了。”
王红脸上露出一丝笑意,打开饭盒,一股诱人的香气瞬间飘散出来,勾的人口水直流。
但王家母女没动那个肉,王红从饭盒里夹出一块递到冷易嘴边:“你光忙着给我送,自己还没尝一口呢吧,你先尝尝。”
冷易赶紧别过头去:“我家里还有好多,你吃,你太瘦了。”
王红脸上闪过一丝动容。
傻子又怎么了,傻子知道心疼人。
那不就比废土90%的男人全都强吗。
如果不找冷易,她也只能嫁给外城区那些同样靠拾荒生活的人,照样还是吃不饱穿不暖,别说一块红烧肉,就算从山上挖一块树根回来。
那些男人会不会如同冷易一样,宁愿饿着肚子也要先给媳妇吃?
而且看冷家的意思,根本没打算让自己去当什么小老婆,或者干活打杂的小丫头,进门就是冷易真正的老婆。
因此她要待冷易好,特别好,只要坐到了这一点,冷家定然不会亏待自己。
冷易最终是亲眼看着王红跟王红妈把那一盒子红烧肉盖饭吃光,才肯离开。
王红牵着冷易,两个人从王家后门直接拐进后山,绕开了街上的人,一直把他送到了城门口,这才回了家。
萧扬他们是晚上八点多回到的基地,大鱼湖泊那边的宿舍还没有建好,冷轩给萧扬拿了把钥匙,让他带着小队到内城区大院去住一晚。
留下两个人做饭,萧扬带着其它人进城补给物资。
米面粮油、各种调料、钻地机的钻头基本上已经全部报废,还要买些新的。
天一亮,冷轩便从山路悄无声息来到了位于外城区的王红家。
一进门,就看见王红母女已经装好了背篓,此刻正准备进山去拾荒。
冷轩拉住王婶子道:“婶子,你们这是要去拾荒吗?”
王婶子赶紧把冷轩让到房间里,这还是冷家离开外城区以后,她第一次见到冷轩,脸上挂满了笑容,拉着冷轩的手道:“哎呀,太好了,小轩啊,你。。。。。。现在真是太好了。”
王婶子只听女儿说冷轩的傻病好了,这会儿亲眼看见了,也是觉得又惊讶,又神奇,同时心底也生起一点隐秘的盼望。
冷轩的傻病都好了,那么将来有一天,冷易的病是不是也能好?
王红这会儿端着个盘子进屋,里面整齐码放着一圈洁白的藕片:“小轩姐,这莲藕是我上次跟着兵团去挖的,你尝尝,可好吃了。”
这莲藕,冷家库房里放着两麻袋,但冷轩还是拿起一块放进嘴里。
于她而言不值一提的东西,却是王家母女赖以生存的口粮。
冷轩将身上的小背篓摘下来,从里面掏出二十斤大米,以及一小袋腊肉:“王婶子,我不敢给你拿太多东西,拿多了怕给你招来危险,这点粮食和肉你先吃着。
我今天准备出发进山去拾荒,我想把王红给带上,你们愿意吗?”
王家母女的眼睛瞬间都亮了,急忙点头如捣蒜:“愿意愿意,当然愿意了。”
冷轩的小队有卡车,有枪炮,跟着他们外出可以进深山。
深山里的资源自然跟城区附近的荒山不一样,到时候无论冷轩给开多少工资,那肯定都比现在强得多。
“王婶子,我小队一共有七八个人,王红跟我进山,只需要给这些人做饭就行,我一个月给开一万块的工资,这些钱足够你们母女两个生活。
因此,我带王红进山的时候,你自己就呆在家里养身体,千万不要一个人进山,否则王红在外面还得挂念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