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打算换个地方住。总不能一直待在伊斯万特吧。”
“嗯,不过你都有冒险者等级了,去其他城市有点可惜吧?我以前也想过换个地方,但现在都d级了,只能继续待在这里了。也不用去克拉斯海姆了。”
一般来说,冒险者在一个地方安定下来后,就不会轻易离开了。去其他城市,人生地不熟,等级也不一定被认可,甚至可能不被认可。
柯布森这种,估计要在伊斯万特待一辈子了。他的人脉和信誉都在这边,除非犯了事跑路,不然没理由去其他地方重新开始。
当然,如果真成了高手,去哪儿都能混口饭吃。
“副祭司去哪儿都有人信你,跟冒险者不一样。”
“也是……不过,你要是走了,我还真有点舍不得。”
“啥……!你小子,该不会!”
“以后没人请我喝酒了嘛。”
“嘿嘿嘿,你小子……”
就算去了都,工作的时候也经常会来伊斯万特或者克拉斯海姆。以后肯定还有机会见面。
两人越喝越高兴,没过多久,柯布森就醉醺醺地大喊道:
“走!去赌场!!!!”
“啥玩意儿?你不是戒了吗?”
“不是,那个!新来的女荷官长得可漂亮了!我就想去看看!”
女荷官?
“一起去吧,野蛮人!你请我喝酒,今天我赢了钱请你吃晚饭!就当庆祝你当上祭司了!!”
“你疯了吧?”
柯布森嚷嚷着要去赌场,还拉着老金一起。这小子,估计走半路就得醉倒在雪地里冻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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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见死不救啊。
“卧槽,赌场在哪儿?”
“不愧是野蛮人!够意思!”
就这样,老金被柯布森拉去了赌场。他对赌博一点兴趣都没有,但柯布森都这样了,不去也不行啊。
赌场离得有点远。
建筑还挺气派,周围人山人海。大冬天的,一个个都想着花钱。不对,应该是想着赚钱?
反正都是傻子。
柯布森熟门熟路地进了赌场。
“哎呀,柯布森先生,您来了?”
“我来了!罗西娜小姐!最近好吗!”
一个穿着低胸装的女人热情地迎了上来。这就是新来的荷官?
也就那样吧。
老金的眼光现在可高了。
“呵呵呵,我当然好啦。这位是?”
“来自蛮荒之地的野蛮人!我的好朋友!”
柯布森看来是真看上人家了,醉醺醺地,用一种夸张的语气介绍老金。
“哦,看起来很强壮呢。”
老金简单地点了点头,跟着柯布森走了进去。柯布森径直走到一个正在玩骰子的赌桌旁坐下。
“柯布森来了!”
“今天喝高了!”
“哈哈哈!喝了酒还来赌场,真是个疯子!”
周围的赌徒笑着跟柯布森打招呼。
“大家好啊,朋友们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