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8章
第二天一早,调查全面展开了,由于缩小了调查的范围,调查也更具有了针对性,所有与死者余晴有关的资料信息也全被查了出来。
首先是向死者余晴楼上、楼下的邻居了解情况。据楼下的邻居回忆,近两个月的时间,每隔三、四天,到了晚上,就会听到余晴家里有椅子翻倒、硬物掉落在地的声音,由于次数并不频繁,而且每次也只是一、两声,所以邻居也没刻意找过她。
其次就是余晴所住小区的监控,在案发时间前后,进、出过余晴所住的楼幢内的人员通过人脸识别系统,全部都进行了调查,但没有一人存在可疑。周边路段的所有监控在案发前后也并没有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车辆。
另外,方俊也和沈林对梁浩才所做的口供进行了确认,案发当晚,他的确有非常完整的不在场证明,而这个证明也并非人为刻意制造的,包括钱丹丹,也完全没有作案的嫌疑和时间。
虽然没有查到任何线索,但也正因如此,更加确定了余晴是自杀的可能性。
另一方面,李秋易和宁苒的调查倒是查到了一些线索。余晴曾在一年半前在市里一家公立医院有过体检记录,当时记录里就显示她的癌胚抗原数值增高,医院建议她做更细致的检查,不过她并没有做,而是在隔了两周后,去了一趟香港。宁苒顺着这条线还查到,余晴是有癌症家族遗传史的,她的外婆和母亲都是因为癌症去世的,所以当余晴得知体内癌胚抗原数值增高后,应该是去了香港做的检查,这么做的目的应该就是为了防止日后被保险公司查出她患病的事实,而这一点也得到了她的一位在香港的朋友证实。同时,在香港警方的协助下,根据她在香港的朋友提供的线索,在一家香港的私家医院查到了余晴的就诊记录。除此之外,她还在遇害前半个月去过香港,并且是当天来回,但这次去,她并没有和朋友联系,而是自己去了先前的私家医院体检,并在医院开了七天量的地西泮片。
而通过购物记录和消费记录,李秋易查到在四个月前,余晴曾在本市一家灯具店买过一盏吊灯,并且还特意给商家加钱,要求安装承重能力最好的挂钩。商家也表示,余晴所安装的吊灯是水晶加锌合金材质的吊灯,重量也就是30斤左右,但在余晴的要求下,他们最后给安装了一个足以承受七十公斤重量的挂钩。
三天的全面调查,让案件的轮廓彻底清晰了,基本坐实了这是一起没有凶手的自杀案件,余晴不希望自己死后儿子会被判给前夫梁浩才,于是在经过了几个月的计划后,自编自导了这一起的自杀案件,目的就是要将自己的死嫁祸给前夫,这样前夫就无法在她死后得到儿子的抚养权,同时,利用自己的死拿到保险金,为儿子今后的生活提供相应的保障。
而就在案件性质基本确定的时候,一个人的出现让案件的“自杀”性质得到了实锤。
这天一早,一名身穿西装、戴着金丝边眼镜的中年男人就来到了市局,并要求见负责余晴案的警官。
男人随后被带进了会客室,方俊和宁苒没过多久也走进了会客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