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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素组织(第3页)

是的,它带领族群,想要捕羊,但被一只狗阻止了。狼王带一群狼攻击这只狗,但结果是不如意的。

毫无疑问,它们打败了狗,也咬了它几下,但是,也就仅此而已了。

狼群的损失远远出了这条狗的伤情。

有过五条狼在前后不一的死了。

因为,那只狗,脖子上有防狼圈。

它的主人为了保护这条狗,为了它一条带有尖刺的防狼圈,这意味着狼群很难对这只狗动致命一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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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而这条狗很不讲道理,它的牙和爪让很多狼付出了惨重的代价。

此后,狼王严老大现。

这条狗吃的很好。

它不用吃米田共。

虽然不是很多,但有骨有肉,还有面条。

至少这条狗在饿了的时候,有的吃。

而不是像自己,像狼群一样,真饿急了眼是要吃自己的。

在狼中,有的时候,饿急眼了,是会把自己的一条腿吃掉的。你以为这很残忍?

这是,生存。

就像人类有吃人的习俗。

有易子而食的惨事。

一样的。

当一匹狼饿急眼了,吃自己,是它唯一的选择。

反正都是要死。

早死晚死,不一样。

但狗就不用担心了。

它有主人,哪怕再惨,主人弄食物的方法渠道总比狼要多。

在狼已经绝望的情况下,主人总能再弄到一些的。只有极特别的情况下,主人才会考虑吃狗肉。

带着这样的好奇。

一匹狼在探寻人类的世界。

直到它成了妖。

所以纵横老严的一生。

他是铁杆亲人类派。

口号是宁在人间当狗,不在野外当狼。

当狗,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,还可以吃米田共。

但是当狼,在你迫于无奈吃自己前后腿的时候,你就会明白,米田共的香了。

你不要说狼了。

你就是让人,让一个人来选,在别无选择下,你怎么选,是吃米田共呢,还是把自己手脚砍下来吃了?

有的选,不好说。

但在没有选择下,米田共再难吃,可你若真饿急眼了,也不是不可以吃。

反而吃自己,算怎么回事?

不知道胺病毒吗?

此时,你看。

这个一头白,笑笑呵呵的男人,哪一点,像狼?

只恨自生一开始不是人类。

这就是老严。

他还曾经在人间当过大官呢。

另外还有,老张,老马,老常,老胡,和老古。

老张是个伞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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